哈啰共享电动车突然“发神经”撞坏奔驰车 租车记录被消除

  对在校大学生小张来说,突然遭遇的一次事故,让她这几天心神不宁,无比沮丧,不光是身体上的伤病,还有经济上高达万元的损失。而这一切,要从她租骑的一辆哈啰共享电动车说起。

  “租来”事故

  6月1日中午12时30分许,在晋中某高校上学的太原姑娘小张外出办事,为节省时间,在榆次区迎宾路306号附近,通过支付宝,租骑了一辆哈啰共享电动车。不想,一场意外就此而来。

  “我对骑电动车还是比较熟悉的,骑过各式各样的,没有发生过什么意外事故。”小张说。

  6月1日当日,小张支付成功后,左手抓把,右手扶座,将电动车从停放点移出。当她准备骑上车的时候,车子突然不受控制地向前冲,小张下意识地去抓车把,结果没有抓住,车子自己冲出一段后倒在地上。小张被吓了一跳,也不敢骑了,想把它关掉,重新租一辆,但当她扶起车子的时候,它好像没问题了。这次小张比较小心,怕它冲出去撞到行人,就小心翼翼地抓着车把,推了50米左右,一切正常。心有余悸的小张又双手抓着车把试着转了一下,幅度很小,居然又一次感觉到电动车有向前冲的力量,小张死死地摁住车,怕它冲出去,但车子陡生更大的力,还是冲了出去。在此过程中,小张的腿被电动车挂伤。

  更糟糕的是,失去控制的电动车,居然撞上了一辆停在此处的白色奔驰轿车。奔驰车前方被撞出一个大坑。“我当时都呆了,这可是奔驰车,一个大坑……”回忆起当时的情况,小张的语气依然显得很紧张。

  奔驰车主是位女士,她没有过多责怪小张。事故发生后,交警很快赶到,事实清楚,适用简易程序,事故责任认定书很快出具,小张负全责。随后,小张的家人赶到,奔驰车主也找来4S店工作人员提供维修价格依据。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:小张的家人赔偿奔驰车主10000元损失。签订字据,事故完结。

  “对接”不通

  自认为骑车技术还可以,却遭遇这样一辆“发神经”的共享电动车,瞬间损失10000元,小张心里非常不舒服。这辆电动车怎么了?她希望哈啰共享电动车运行方能实地看一看这辆车,给出一个解释,承担一份责任。

  于是,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,小张就拨打了“哈啰出行”客服电话95218900,工作人员表示,当地并无他们的驻点人员,已经记录小张的诉求,随后会有人与她对接。令小张感到不满的是,事情至6月5日中午,她也没有接到对方的对接电话。并且,小张当时通过支付宝租用电动车的后台记录,也全部被清零,对方也没有收取她的费用。在小张看来,“后台消除踪迹,是不是他们就觉得这件事情没有发生过?岂不是掩耳盗铃?”

  就此情况,记者在6月5日下午拨打哈啰共享单车的客服电话。记者一通介绍后,工作人员表示将向记者的手机发一个邮箱地址,相关采访内容通过邮件发送,然后会有人员与记者对接。很快,记者收到一个邮箱地址,按照对方要求,将欲采访内容输入后发出,但这份邮件居然被拒绝,系统提示无法发送成功。记者再用另外一个邮箱,依然如此。截至发稿时,记者依然无法联系到哈啰共享电动车的相关人员。

  责任谁担?

 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获知,相比较自行车,电动车速度快、车身重,使用者不熟练或不经常骑的话,骑行会有安全隐患。“共享电动车的使用是没有门槛的,只要装上相应软件交上押金就可以。不排除有人根本不会骑电动车而使用电动车,这比较危险。”一名受访者表示。

  记者还了解到,早在2017年年8月初,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出台《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其中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车。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,骑行人不固定,且多数未经过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驾驶培训,容易发生交通事故;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,极易出现隐患车辆上路行驶。并且,北京、上海等多地也曾叫停共享电动车的使用。

  对小张遭遇的事故,山西硕浩律师事务所杨贵明律师表示,如果属于道路安全上的危险(例如撞人或者被撞),就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原则,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;如果是因为电动车本身的故障导致刹车失灵等安全事故,则由电动车生产厂家(运营商)承担责任;如果是由于道路问题,例如井盖没盖,骑车人掉进去了,则由井盖所属的单位负责。

  对小张来说,万元损失已形成,只是这个损失真要由她承担吗?那辆“发神经”的哈啰共享电动车究竟为何“神经”,总得有个说法。令她感到遗憾甚至生气的是,事情发生已5天时间,哈啰却连个“哈啰”也没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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