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上车后补票? CCC认证岂能说补就补!

 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电瓶车凭借其便利、快捷等优点,迅速取代自行车成为人们代步的常用交通工具。

为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,2014年,浙江省修订了《浙江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办法》,并陆续修订出台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等标准,市面上统称“电瓶车”的电动自行车、电动轻便摩托车及电动摩托车均被列入CCC强制认证产品目录。

虽然监管日趋严格,仍有极少数不法商家铤而走险,出厂销售未取得CCC认证的“电瓶车”。

近日,宁波市余姚市场监管局陆埠分局就查处了一起商家销售未取得CCC认证电动摩托车案。

案情简述

在最近的一次日常巡查中,陆埠分局的执法人员发现辖区一家电瓶车商行内有一个奇怪的现象:3辆型号为BSM1200DT-5的电动两轮摩托车,其随车附带的《车辆一致性证书》显示CCC证书签发日期为2019年6月25日,车辆生产日期却是2019年4月8日。

 

CCC证书签发日期晚于车辆生产日期,这究竟是新认证的CCC证书呢,还是老证到期后换的证?

为了进一步查明情况,执法人员又核对了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》,车辆制造日期同为2019年4月8日。为此,执法人员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该批电动两轮摩托车涉嫌未取得CCC认证,遂当场责令该商行对这批电动两轮摩托车进行下架处理。

据调查,这批电动两轮摩托车是4月份从厂家进的货,到货时只有一张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》,《车辆一致性证书》是厂家于6月26日补送的。

执法人员随后对该批次电动两轮摩托车的生产厂家展开调查。

该系列电动两轮摩托车目前有5个型号,前4个型号在2019年之前都已获得CCC证书,而型号BSM1200DT-5电动两轮摩托车的CCC证书当时还在申请中。由于公司相关人员的疏忽,把未获证的5辆BSM1200DT-5电动两轮摩托车出厂发货至商行处销售。

厂家·负责人

该系列电动两轮摩托车目前有5个型号,前4个型号在2019年之前都已获得CCC证书,而型号BSM1200DT-5电动两轮摩托车的CCC证书当时还在申请中。由于公司相关人员的疏忽,把未获证的5辆BSM1200DT-5电动两轮摩托车出厂发货至商行处销售。

至此,案情水落石出。目前,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消费提醒

目前市面上“电瓶车”一般分为三类:

⑴电动自行车

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,最高设计车速应不超过25Km/h,为非机动车辆,需具有脚踏装置,无需考取驾照;

⑵电动轻便摩托车

整车质量可大于55kg且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/h,需考取二轮轻便摩托车驾照;

⑶电动摩托车

整车质量可大于55kg且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Km/h,需考取二轮摩托车驾照。

上述三种“电瓶车”均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,需取得CCC认证后方可出厂、销售、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,且车身需标注CCC认证标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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