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汽车销售维修立新规

 本报讯(记者 冯佳)为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和维修服务的价格行为,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苏州市物价局日前公布了《苏州市汽车销售和维修服务价格行为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,并计划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
该《征求意见稿》明确汽车销售和维修价格行为,是指经营者在汽车销售、维修或代办服务等过程中产生的、与价格相关的经营活动,同时明确明码标价内容、明码标价方式、网络销售规定、其它销售行为规定、促销行为规定、禁止条款、罚则等,其中禁止条款包含了含糊标示、虚假优惠等十三类行为。

这份《征求意见稿》从即日起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,市民可登录物价局官网详询,市物价局公布了邮箱、热线电话,有任何修改意见可在11月10日前发送电子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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